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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9月21日 星期五

國泰航空自05Oct07起調漲燃油附加費

自2007年10月5日(含)起,凡於台灣開立或Reissue機票之燃油附加費調整如下﹕
長程線:
含香港-歐洲、北美(美、加)、西南太平洋(紐、澳)、南非及印度、中東 or v.v. 及曼谷-杜拜or v.v.。
每航段每人美金54.9元。(原美金54.4元)


短程線:
除以上的航線外,請收取燃油附加費每航段每人美金13.3元。(原美金13.2元)
包括往來紐約與溫哥華之航班。


孩童及嬰兒票均須徵收
所有代號共享航班,亦須付相關之客運燃油附加費。
如搭乘聯號火車服務,將不須付以上費用。

**燃油附加費的收取以每一航段/每一人的方式計算,以"YR"顯示,
01-04Oct07(含)期間開票,
a. 短程線:每一短程航段扣除固定金額新台幣3元
例1. TPE/TYO/TPE 扣除 TWD6 (TWD3 x 2)
例2. TPE/HKG/BKK/HKG/TPE扣除 TWD12 (TWD3 x 4)
b. 長程線:每一長程航段扣除固定金額新台幣10元
例1. TPE/HKG/AMS/HKG/TPE 扣除 TWD26 (TWD3x2+TWD10x2)
05Oct07(含)起開票,請依據系統顯示收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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